泰教基〔2018〕26号 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铜陵市二中直学校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:为进一步促进市直教育高质量发展,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,确保2018年市直教育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,现对2018年市直学校综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考核对象 市直所有学校 二、考核内容和分值 1.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。该项满分为100分。主要包括各学校推进素质教育、提升教学质量、引领教师发展、优化学校管理、加强学校党建等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。内容详见附件。 2.社会满意度测评情况。该项满分为10分。满意度测评包括市教育局机关、学校、家长三方的满意度,按一定比例合成。 3.创新创优项目建设情况。该项满分为5分。主要引导各学校开展创新创优工作,4月15日之前学校申报项目,年底对申报的创新创优项目进行答辩评审。 4.年度加分项目情况。该项满分5分。获党委、政府综合表彰的,国家、省、市级分别加5、4、3分;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,国家、省、市级分别加4、3、2分;获党委、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,国家、省、市级分别加3、2、1分。获多部门(3个及以上)联合表彰的,按该级别分值的一半计算。获多个同级别表彰的,按一项计算。 三、考核奖项的设定 1.综合奖。考核总得分为120分。考核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设优秀、良好、合格3个等次。 2.单项奖。设置德育工作先进学校、教学质量先进学校、“行政班+走班”教学管理改革先进学校、教科研工作先进学校、“泰微课”建设与应用先进学校、安全管理先进学校、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、党建工作先进学校等8个单项奖。 3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综合评定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: (1)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;(2)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;(3)有违规招生、违规收费以及师德严重失范等行为;(4)普通高中和初中学校质量指标不达既定目标的,机电高职校在市(区)职业教育考核中同比排名低于前2名,其他学校在市区同类学校中评价较差。 四、考核方法 1.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进行逐条自评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 2.考核严格实行差异化打分,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、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,部分数据的采集可回溯到上一年度。 3.考核工作具体由市教育局基教处、职社处牵头组织实施,各职能处室负责考核。考核依据学校自评材料考评、满意度测评、现场考评及加分项目申报审核的情况,同时结合各学校2018年度教育工作实际情况,结果经市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。 附件:1. 2018年市直基础教育学校工作目标考核指标 铜陵市二中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(编辑:apple) |